长平高速公路四平收费站庭院围墙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09月25日


项目概况

    长平高速公路四平收费站庭院围墙维修改造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现对该项目施工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施工采购竞争。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东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13时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TZB2023-27;

2.项目名称:长平高速公路四平收费站庭院围墙维修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6万元;

5.采购范围:长平高速公路四平收费站庭院围墙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场区内围墙维修、拆除原位新建设计,I型围墙(维修)长度为100延米,II型围墙(原位拆除重建、基础利旧)长度为56延米,III型围墙(含基础原位拆除重建)长度为319延米。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23CG05标段。

7.工    期: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31日,共计15日历天;

8.建设地点:四平市;

9.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3.3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2.4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具体格式见磋商文件)。

2.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6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8时30分至2023年10月7日16时00分;

2.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报名,通过发送邮件(42487019@qq.com)获取磋商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建造师注册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将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鲜章发送邮箱(42487019@qq.com),未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报名无效。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 24 小时内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 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 PDF 格式) 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3.磋商文件及图纸售价:每套 500元,售后不退;

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5.确认参加采购活动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13时30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长春市绿园区中海凯旋门A5栋三单元10层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具体时间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到齐时间为准);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中海凯旋门A5栋三单元10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浦东路4488号

联 系 人: 徐先生

电    话: 0431-88588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东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1092号中海凯旋门A5栋三单元10层

联系人、金良、吕善哲、李梦楠、梁鸿羽

电话:0431-8204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