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维修、养护服务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公司采购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实施本次资格审查。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维修、养护服务资格审查项目
1.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1.4服务内容:长春高速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维修及保养。
1.5招标范围:具有汽油和柴油车辆维修及保养能力服务单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2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3长春市内设有专业维修网点。
2.4应经运输管理部门许可的汽车整车维修三类资质以上的汽车维修机构,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明。
2.5维修实力以及维修能力:
(1)要求24小时驻场维修。
(2)需具有一台流动救援维修车辆。(提出车辆图片证明)
(3)车辆维修人员资质:需提供维修工等级证至少6名。
2.6售后服务: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能提供快捷上门服务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技术人员专门负责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的承诺。
2.7信誉要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2.8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
注:招标人不承诺入围单位可承接到维修工作的金额和数量。
三、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争报价单位,请于2021年8月5日-2021年8月7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报名,报名时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报名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见第六条联系方式。
四、采购文件递交
4.1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审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9日9时
五、评标办法
本次服务单位选择以资格审查的形式选择,拟入围3家服务单位(按照实际报名情况确定最终入围服务单位家数,最多入围3家)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高速公路收费站院内
邮政编码:130000
邮箱:278735886@qq.com
联 系 人:樊女士
电 话:85868952 15043055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