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食堂食品配送供应商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06月02日

根据公司采购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实施本次招标。

1.采购人: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品采购供应商选择项目。

2.2 采购范围: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品采购。

2.3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项目交付或实施时间、服务期、付款方式

采购内容

供应商

数量

预算金额(元)

项目实施时间

服务期

付款方式

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品采购供应商选择项目

4家

474000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按实际发生额

按月支付

报价为各项食品报价包含包装费、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方自行至中标人处提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独立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

3.2投标人须具有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操作(经手)人员需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人不承诺入围单位可承接到配送产品的金额和数量。

4.相关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 3 日至2021年6月 5日 ,上午8:30-11:30, 到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二楼计划合同部报名。 

报名联系人:樊女士,电话:0431-85868952

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开标时间:于2021年6月7日9时30分开标。

4.3开标地点: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4.4开标方式:现场递交装订、密封的投标文件(密封处须加盖公章),现场开标。

4.5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内容包括:a、报价文件和已标价清单;b、营业执照复印件;c、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

4.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采购认: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高速公路收费站院内

联系人:樊女士

联系电话:0431-85868952